日本在上世纪(九十年代)末放宽了改装汽车的限制。按现行法例,改装车分为以下四大类:
一、完全无须申请改装,可以像一般市版车辆般通过车检便可取得牌照;
二、需要向“陆上运输局”申报改装,更改汽车登记的内容,但无须事前审查;
三、改造车辆;
四、车辆改装后不符合日本的[保安基准](相当于GB国家安全标准),无论用何
种申请方法也不会获发牌。
简单地说,第四种改装已脱离街车的范畴,只适用于赛车之类的特殊车辆,可以就此略过。前三个类别才是我们要研究的对象。
大原则
无论改装程度如何,车辆要取得牌照必须符合一些基本原则。其中一项比较重要的条件关乎车辆的体积和重量。此外还有一些关乎细节的规定,例如根据[(日本)道路交通法]第55条第2项,任何改装均不能妨碍驾驶者的视线和方向盘操作,亦不得干扰后视镜和车外照明系统的正常功效。再到一些更仔细的层面时亦有相应的原则性规定,如更换凸轮轴时,引擎便 容许超越废气标准。